
年味渐浓
又是团圆迎新时



为迎接丙午马年的到来
石龙镇唯一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
将于2026年2月5日(腊月十八)起正式开售
陪伴大家至2026年3月3日(元宵佳节)
用璀璨烟火点亮祥瑞新年!


营业时间
2月5日—3月3日,每日13:00—21:00
(具体时间以现场为准)
营业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南岸公园

咨询电话
黄先生 18617261838;陈小姐 22328006
供销产品,安心保障
石龙烟花爆竹销售点精选优质烟花爆竹产品,传承多年节庆供应经验,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放心、便捷的“一站式”购花体验。老字号,新气象,供销社伴您热热闹闹过大年!

❤️温馨提示
请广大居民在指定区域安全燃放,看护好孩童,共同维护节日安全与环境卫生!
欢迎广大市民前来选购
共度既安心又热闹的节日时光


烟花虽美
平安更可贵
为了自身和公众安全
要牢记下面这些安全注意事项
让玩耍既开心又安全

烟花爆竹燃放
安全小提示

根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节日安全与公共秩序,烟花爆竹燃放相关区域、时间及产品等级要求提示如下:
一、燃放区域规定
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湾新区、沙田镇立沙岛及泥洲岛。
以下镇街已划定为限制燃放区域(其余区域禁止燃放):
高埗镇、石碣镇、石龙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茶山镇、长安镇、厚街镇、中堂镇、望牛墩镇、洪梅镇、常平镇。
二、允许燃放时间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仅可在以下时段燃放:
2月16日至2月1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
2月18日至3月3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每日6:00—23:00;
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三、烟花爆竹燃放等级与类别说明
个人仅允许购买及燃放不需加工安装的C、D级产品,具体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C级:如吐珠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等,例如旋转烟花;
D级:如玩具类等,例如摔炮等。
严禁购买与燃放以下等级:
A级:大型礼花弹、高空烟花等;
B级:专业舞台烟花、组合大烟花等;
需加工安装的C、D级烟花爆竹;
个人违规购买、燃放上述产品将依法处理。
四、其他安全须知
禁止点放任何形式的孔明灯。
请大家严格遵守规定,选择合规产品、在允许时段与区域安全燃放,共同维护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出品|石龙镇融媒体中心
资料来源|石龙应急管理分局、石龙烟花爆竹销售点、“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文、编|曾宝儿
校对|叶嘉瑶
值班编委|林秋江
审发|戴晓东
*任何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若要转载本文,应提前告知本号,获得授权后请清晰标注出处为微信号“宜居石龙”,否则一律举报抄袭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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