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日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实施。《管理办法》提出,将围绕中山市“4+6”制造业集群发展,聚焦新兴和未来产业,打造一批具备区域辐射影响力的服务平台,到2027年形成5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集聚区将重点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将有助于企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图为中山企业的智能化生产车间。 南方拍客 叶紫潇 供图
火炬开发区等5个镇街至少建设1个集聚区
生产性服务业是为生产过程提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物流、售后等服务的行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是现代产业体系迈向高级化、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山市积极布局生产性服务业。中山市“十四五”规划提出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培育壮大服务业新经济等部署。2022年,中山启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将集聚区建设范围拓展至全市。
按照《管理办法》,集聚区将重点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数字贸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专业服务、新兴和未来产业等七类生产性服务业,具体包括大数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业数字化、供应链、科创金融、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细分领域行业。各镇街根据产业特色,打造差异化的集聚区,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小榄镇原则上不少于1个。

集聚区将重点支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将有助于企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升级。图为中山企业的智能化生产车间。 南方+ 雷海泉 拍摄
新增“新兴和未来产业”产业方向
值得关注的是,对比2022年的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新增了“新兴和未来产业”这一产业方向,细分领域包括通用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医药与大健康、低碳能源、未来空间、未来网络、先进材料、低空经济等细分领域。
申报集聚区需满足多项条件。在空间规模上,要求四至边界明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在产业规模上,根据不同产业类别设定了主导产业年营业收入门槛:数字贸易、现代金融类需在10亿元以上;现代物流类需在5亿元以上;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类需在2亿元以上;新兴和未来产业类需在1亿元以上。同时,主导产业入驻企业需占集聚区企业总数50%以上,并需有专门的统一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统计制度。

集聚区将重点支持数字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图为商家在开展线上直播销售。 受访者 供图
集聚区认定程序包括镇街初审推荐、市发展和改革局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部门征求意见、公示及最终认定等环节。经认定的集聚区将享受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授予称号、推荐申报省级集聚区、协助申报扶持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提供人才便利服务、支持企业上市培育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予以扶持等。
采写:南方+记者 雷海泉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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