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云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防范中心依托“中心运作、上下贯通、情指行一体”的运作机制,严格执行情报研判、数据建模、线索盯办、指挥调度和指令闭环等实战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情报研判和精准指挥一线大队集中行动,成功破获3起多次集体违法闯入高速的案件。



依托公安交管部门防范中心大数据精准赋能,云浮公安交管部门联同交通部门在深岑高速榃滨、双东、托洞收费站以及汕湛高速新区收费站等收费站针对超限货车“冲卡”上高速违法行为高发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收网行动,在近日已成功打掉1个团伙,拘留3人。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货车超限、超载行驶会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极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风险。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超载上路或使用违法装置,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另外提醒广大驾驶员
驾车出行务必集中注意力
切勿分心驾驶、疲劳驾驶
高速公路行车时
如遇车辆故障或事故
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谨防发生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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