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电动自行车随意穿插、抢行,酿惨祸!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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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占着自己体型小、灵活

就可以在车流中随意穿插?

危险⚠️

案例警示

2024年11月4日17时许,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某路段,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梁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随意穿插、抢行

图方便、赶时间、没耐心

……

在安全面前

这些理由只是事故的催化剂

2024年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在道路通行有明确规定: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确须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肩通过的下车推行。

(四)驾驶人和乘坐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在车流中左右穿插

突然加速、变道或抢行

会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广东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切莫为图一时之快

横穿马路、随意穿插

这些行为既不文明

也十分危险

远离交通违法

文明安全骑乘

来源:广东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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