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占着自己体型小、灵活
就可以在车流中随意穿插?
危险⚠️
案例警示

2024年11月4日17时许,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至某路段,与俞某驾驶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梁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随意穿插、抢行。
图方便、赶时间、没耐心
……
在安全面前
这些理由只是事故的催化剂

2024年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在道路通行有明确规定: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确须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肩通过的下车推行。
(四)驾驶人和乘坐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在车流中左右穿插
突然加速、变道或抢行
会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广东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切莫为图一时之快
横穿马路、随意穿插
这些行为既不文明
也十分危险
远离交通违法
文明安全骑乘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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