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检察送法进校园,解读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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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近日,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辖区新丰县八一爱民学校、新丰县第三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重点,围绕校园欺凌防治这一热点,通过案例解读、法律宣讲、互动问答等形式,推动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为师生及家长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让法治精神浸润校园每一个角落。

厘清边界,打破“未成年人免责”误区

校园欺凌绝非同学间的小打小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将其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指出了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违法属性,清晰划分日常嬉闹与违法犯罪的界限。针对学生中常见的未成年就能免责认知误区,干警结合法律第二十三条详细阐释,强调年龄不再是违法护身符,即使不执行拘留,涉事未成年人也将接受矫治教育,实现法律惩戒与教育功能的精准平衡。

案例警示:以案释法,揭示欺凌多重危害

为增强法治教育的冲击力与说服力,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的典型表现与严重后果。通过讲解因肢体冲突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违法等真实案例,学生们直观感受到欺凌行为对受害者、家庭乃至校园造成的多重伤害。

某学生因琐事结伙辱骂、威胁、殴打同学,同行人员围观并拍摄视频,最终涉事学生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及罚款。”鲜活案例警示在场学生:欺凌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违反校规,更会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现场气氛随之肃静,不少学生和家长神情凝重,真切认识到校园欺凌绝非“无伤大雅的玩笑”,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

互动实践:互动学法,法治课堂答疑解惑

 “未成年人违法是否不予以处理?”“发送暴露照片,不直接接触情况下,是否属于性侵害?” 在互动环节,学生们积极提问,检察干警逐一耐心解答。双向交流不仅深化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帮助干警精准把握学生的认知难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助力学生深入理解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核心要义,更有效提升了他们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接下来,新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每一位学子在平安和谐的校园中放飞青春梦想。

来源:新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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