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耳熟能详的成语里,竟藏着这么多“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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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诺千金”到“白纸黑字”

成语里蕴含着许多法律知识

让我们用民法典为经典成语

添加新时代的法律注解

一诺千金

季布因重视承诺,获“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美誉。

民法典新解:口头约定算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因此,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法的合同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尽管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书面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往往难以证明协议的存在及具体内容。相比之下,书面合同有明确的文字记载,更容易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涉及重要事项或金额较大的交易时,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路不拾遗

“国无盗贼,道不拾遗”。形容社会风气良好。

民法典新解:捡到东西能占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拾得人拒不归还又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6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构成侵占罪。

鸠占鹊巢

斑鸠不会筑巢,常强占喜鹊的窝。

民法典新解:遇上房屋被霸占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5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0条也规定了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

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侵权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完璧归赵

蔺相如将和氏璧完好地从秦国带回赵国。后比喻把原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原主。

民法典新解:保管物损毁,保管人是否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92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97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上海检察、上海普陀检察)

(图片均由即梦AI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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