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发布招聘类信息,应这样加强账号管理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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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

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应如何加强账号管理

防范虚假招聘信息误导求职者?

快来看看吧!

01

强化账号注册管理

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实施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进一步完善用户协议,明确账号信息注册、使用和管理相关权利义务。

单位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

应当与单位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与单位性质、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类型等相符合。

注意哦!

用户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或者冒用组织机构、

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

网络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02

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

网络平台对招聘服务类账号,区分经营性招聘服务、公共招聘服务、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等不同类型,按照材料清单加强资质核验认证,登记建档,每六个月至少核验一次

按照“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

加强复审核验

未经认证的账号

通知限期完成资质认证

未通过资质认证的账号禁止发布招聘信息。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账号仅能发布本单位(含所属分支机构)招聘信息。

03

明示账号资质信息

网络平台应在资质认证基础上,设置“招聘服务类”标签,并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

经营性招聘服务类账号

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链接标识,并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网络平台应建立

异常账号管控制度

未展示资质信息或展示信息不全

经通知提醒仍不及时更新的

暂停服务

在其账号页面标注警示信息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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