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摩托车出借给未成年人驾驶,结果一同被处罚 !

惠州交警
+订阅

无证驾驶

无异于在道路上放置一枚 “移动的炸弹”

不仅会危及驾驶员自身安全

更会给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致命威胁

可即便如此

还是有人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近日,高要公安交警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行动时,发现一名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的驾驶员神色慌张,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警员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驾驶员李某是高要区某学校14岁的初中生,尚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警员依法暂扣涉事车辆,将李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并通知其监护人和摩托车车主伍某到场配合处理。

经进一步核查,车主伍某是驾驶员李某的表哥,明知李某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分享车辆电子钥匙的方式,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二轮电动摩托车交由李某驾驶,对该起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最后,警员对其3人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和交通安全教育;对违法出借车辆的伍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其他道路参与者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

把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危害

1.安全隐患突出

无证人员缺乏系统驾驶培训,对交通规则、应急处置毫无概念,极易引发闯红灯、逆行、超速等危险操作,大幅提升追尾、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概率,危及自身、驾驶人及道路上所有行人和车辆安全。

2.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驾驶人无证驾驶,车主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有经济损失(车辆维修、人员伤亡赔偿、公共设施损坏赔偿等)需车主兜底,保险公司可依法拒绝理赔,面临巨额经济赔付风险。若无证驾驶人为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车主需全权承担事故的所有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代价远超想象。

3.面临的处罚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车主将会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微小警提示

驾驶证是合法上路的 “通行证”

更是安全驾驶的 “资格证”

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心存侥幸上路终会被查

请大家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