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新收案件15.9万件,结案15.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8.9%、43.3%;法官人均结案515.8件,同比增加159.2件,超全省均值33.29件,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法院综合优胜单位……
2025年是江门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上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中国式现代化江门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这一年,江门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忠实履职,拼搏奋进,擦亮平安底色展现担当,厚植营商沃土护航发展,民生司法保障诠释初心,巩固深化改革更见成效,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江门“十四五”顺利收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项举措构建涉企司法保障体系
“15根方形立柱挂牢渔网,12个养殖舱,最大吃水20米,总水量相当于32个标准泳池。”在深远海渔业养殖工船上,总工程师陈国栋通过监测平板,监控养殖舱内的情况。鲜少人知道,这艘养殖航母,曾经一度搁浅于资金困局。
早前,位于江门的海洋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因合同履行及工程造价问题产生争议,涉及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海洋公司无流动资金可用,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建筑公司遂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海洋公司的4个银行账号、5块土地,直接影响到了“养殖航母”的建造进程。

经过前期调研,新会法院迅速组织听证会,经过长达7小时的会议,终于形成共识:“一刀切”很可能导致企业停摆、项目搁浅,应该操起司法“手术刀”,切割出既保障债权又为企业松绑的精准解封方案。
具体而言,在保留部分土地查封以确保债权实现的前提下,法院依法解冻海洋公司的银行账户,并解除部分关键土地的查封。这样一来,“养殖航母”可以继续生产,在“保债权”和“护项目”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如今,这艘“养殖航母”已经投入使用,成为江门乃至广东海工装备制造发展的重要成果。
2025年,江门法院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推出20项举措,系统构建“全领域保护、全流程解纷、全周期管理、全方位服务”涉企司法保障体系,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涉企纠纷源头治理,江门在综治中心、产业园区等设立解纷站点20余个,并全面推行“市场纠纷市场解”,构建“当事人支付低价+第三方专业调解+法院调诉执衔接”解纷模式。以办理信访为切入点,江门构建“风险提示函+协助函、关注函”双轨机制,源头防范化解风险,入选全省法院专项治理五大经验做法,案访比保持全省地市法院最优。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江门推行涉企案件“简案快办、专案专审、类案集约办”模式,严格约束立案审查、评估鉴定、卷宗移送等环节审限,小额商事案件最快45日内审结,民商事案件平均办理用时降至65.6天,优于全省均值。同时推进涉企保全“一张清单”标准化提高效率,鹤山法院仅9天完成涉5家企业1000多万元财产保全置换。
作为中国侨乡,江门法院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涉侨、涉港澳企业案件中不断探索创新,为侨胞侨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去年6月30日,江门中院应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申请,开具了全省首份涉港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此外,江门法院深化华侨华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实质运行,海外联络点增至18个,“法+侨”机制入选广东法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事例。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统筹指挥职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2025年,江门法院进一步强化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统筹指挥职能,各基层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围绕统筹立案诉服、繁简分流、多元解纷、财产保全集约管理、团队架构优化等方面,按照“调审一体化”的总体工作要求,配齐配强“快审团队”。
江门中院按照“1法官+1调解专员+1法官助理+2书记员”配置规则,重新优化整合了4个快审团队,通过实行专业化调解、经当事人同意书面审理、制定类型化文书模板等方式,稳步提升快审质效。依托新上线的诉讼服务领域“政务版企业微信”,该院按照“一审判团队一运维专员”的规则,为业务部门开通31个运维专员账号,负责接转企业微信座席员派发的咨询查询工单。

去年5月,欧某、李某来到蓬江区综治中心,催讨广州某公司拖欠的7万多元建筑材料款,一场多方联动的解纷行动迅速展开。
在区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下,区法院、司法、镇政府等部门共同研判,驻点法官王双建议通过“协议+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现场完成司法确认。6月30日,首期款项如期支付,欧某和李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数据显示,去年江门7个基层法院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29个人民法庭以联络员对接形式,入驻55家乡级综治中心,促成6160件纠纷源头实质化解。调解不成的纠纷,已通过“调裁衔接”机制迅速立案并转入审判程序,形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良性循环。
如今,江门法院持续完善立审执协调衔接,正开展“综合性大法庭”改革,试点“大法庭、小法院”建设,按照立审执”一体化思路,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推进立案和执行力量下沉法庭形成就地解纷闭环。

比如,开平法院制定引入深圳市罗湖区润妙笔商事调解中心,驻点水口法庭开展先行调解工作;恩平法院将法庭人员配置升级为“2法官+3法官助理+2书记员”;新会法院将立案、执行团队派驻至会城法庭,让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
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势。2026年,江门全市法院将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清醒认识形势,做到胸怀大局、把握大势、心中有数、行动有力,为江门“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全力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
环境破坏不可逆,如何才能实现生态修复?
去年“6·5”世界环境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新会法院审理的一起“种植红树林”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案件入选。
在案件中,吴某等八人因在某省级自然保护区海岛内盗挖珍贵树木而被提起诉讼。为修复生态环境,法院采纳了种植250棵红树林的替代性修复方案,实现了“替代性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生态保护目标。

从“惩罚过去”转变为“修复未来”,是江门法院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的成效之一。
2025年1月1日,新会法院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两级法院采用“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的模式整合环资审判力量——江门中院抽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行政庭共4名法官组成6个专业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江门中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新会法院专门成立综合审判庭,配强4个审判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
按照案件流转机制,新会法院落实提请中院指定管辖制度,对被告人居住地和犯罪地都不在新会的刑事案件,通过“一案一请示”顺利实现环资刑事一审案件的集中管辖。目前,环资刑事一审案件审理阶段的“请示—指定管辖”环节耗时约一周。
一支“绿色无袍法官”队伍组建起来。基于环资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新会法院在辖区内选任6名从事环境资源领域的专家人才作为人民陪审员,分发挥环境资源陪审员在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更多力量加入到环境资源审判“朋友圈”中。
“江门双碳实验室是由江门市政府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建的广东首个双碳领域粤港联合实验室,江门中院、新会法院与江门双碳实验室达成协作,在江门双碳实验室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和双碳目标协同中心’。”江门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专业科研机构赋能司法审判,协同中心重点推进碳汇损失量化评估、修复技术规范和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等领域的双碳工作。该机制入选广东高院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机制。
南方+记者 李霭莹 通讯员 丁洁 古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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