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载烟花爆竹货车发生侧翻,2人受伤!关于烟花爆竹,这些行为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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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23时25分许

醴娄高速湘潭段东往西方向

发生一起装载烟花爆竹货车侧翻起火事故

造成2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系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载烟花爆竹)侧翻后,后方3辆小型客车避让不及相继与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车辆起火燃烧,飞溅火花引燃停在后方的8辆小车。装载烟花爆竹的货车驾驶人及副驾驶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相关调查正在进行。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一旦在运输过程中

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

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警示案例  

2025年1月14日,贵州省铜仁市一隧道内,一车辆装载的烟花爆竹突然起火,传出巨响烟花不断散开,事故系家用斗车搭载的少量烟花爆竹起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提示

运输烟花爆竹十分危险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年关将至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警惕这些也是违法行为!

 法售卖、违法运输、寄递烟花爆竹  

  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01

违法售卖的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02

违法运输、寄递的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烟花爆竹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火灾风险

春节临近

  牢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平安过年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来源:湖南高速警察四支队、新京报、极目新闻、新京报·我们视频、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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