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
受到了很多群众的青睐
但总有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认为三轮车既可载货又可载人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既危险又违法
2026年1月5日15时许,佛冈交警在石角镇环城西路某路段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装载货物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车辆后方及侧面均未见按规定安装的机动车号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见状,执勤警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肖某称其准备到工地工作,因贪图方便,所以搭乘3名同事一同前往。
经进一步核查,执勤警员还发现驾驶人肖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此次驾驶三轮摩托车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警员立即对驾驶人肖某进行批评教育,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同时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随后,执勤警员依法对驾驶人肖某作出处罚并扣留其驾驶证。同时,责令乘车人员下车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把三轮车当成“客货两用”车辆
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还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01
不具备载客条件
三轮车的设计和制造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没有设置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02
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三轮车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
注意了!
2026年1月1日起
广东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提醒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清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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