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获悉,名商科技有限公司、港理大(惠州)大亚湾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通过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惠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增至33家。同时,26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顺利通过“年检”。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分为共建和自建两大类。
本次新认定的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包括广东舜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名商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和港理大(惠州)大亚湾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家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不容小觑。
例如,名商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商用车全栈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其自主研发的车规级域控制器已应用于客车、重卡及国防军工领域,填补了商用车自动驾驶领域多项技术短板。
市科技局每年对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上一年度建设运行情况实施评价,并以评价结果引导和优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并将评价结果将作为奖补主要参考依据。
其中,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合格及以上机构可继续保留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不合格机构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今年1月,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惠州离子科学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等26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年检”。共建类新型研发机构有4家获评优秀,2家良好;自建类有2家获评优秀,2家良好,其他为合格。据了解,惠州市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政策,通过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支持10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补助5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的补助30万元。上一年度已获得补助的新型研发机构,横向收入增幅在10%以上的,方可连续获得后补助。
此外,对于已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或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申报、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支持,以及鼓励各县(区)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科研项目立项、基础条件建设、人才住房配套、子女入学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文字:刘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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