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职能部门联动,查获非法存储窝点2处且发现有专业燃放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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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安全监管之弦不容片刻松懈。近日,龙川县应急管理局、龙川县公安局联合各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非法储存、销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案例通报

1月20日,龙川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田心镇应急办、派出所对该镇某村一处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储存点条件简陋,消防设施缺失,防爆措施严重不足,且储存点正上方有人员居住,存在极大安全风险。经现场清点,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46箱(烟花73箱、爆竹173箱)。目前,该批产品已由专业车辆安全转移,案件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同日,联合执法组在龙母镇某村一闲置房屋内,查获另一处非法储存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673箱(烟花310箱、爆竹363箱)。令人警觉的是,其中竟有21箱属于B级专业燃放类烟花,此类产品危险性高,严禁个人储存和随意燃放。执法人员已依法将该批烟花爆竹安全转移,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法律知识普及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仅构成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1.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储存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场所超量、违规储存烟花爆竹。

法律后果:未经许可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专业燃放类产品的特别规定

烟花爆竹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分为A、B、C、D四级。其中B级产品属于专业燃放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普通消费者禁止购买、储存和燃放。

安全风险:B级产品爆炸威力大、射程远、燃放轨迹复杂,在无防护、无专业知识的条件下操作,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非法储存此类产品,无异于在身边埋下“定时炸弹”。

3.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往往隐蔽,条件简陋,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周边居民和建筑物面临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广大市民应自觉做到:从合法持证的零售点购买个人燃放类(C、D级)烟花爆竹;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应急管理部门6769728,公安机关110)。

春节临近,安全为先。龙川县应急管理局、龙川县公安局以及属地镇政府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请广大经营者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请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

平安欢乐迎新春!

编辑:杨莹

校对:黄云霞

编审:钟达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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