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汕头等六市教育局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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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寒假将至

家长们都给娃安排好节目了吗?

近日

佛山、清远、惠州

汕头、揭阳、云浮

等地教育局陆续发布

致家长一封信及告知书

提醒家长们

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

购课付费请使用“一码通”

提醒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不得举办违规竞赛

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佛山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我们诚恳向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寒假是孩子总结上一阶段学习内容、调整状态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黄金时期,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呼吁家长朋友尊重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和禀赋特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生活,给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确保孩子能以饱满的活力迎接春季新学期。

二、假期学科类培训皆属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请家长朋友不要为孩子安排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托管、研学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违规培训逃避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场地、设施等方面缺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非学科类培训要选择合规机构

家长朋友在为孩子报读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时,请注意查看机构的资质和条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简称“全国平台”)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即机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仔细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无证机构在消防安全、教师资质、资金纳管等方面都缺乏保障。

四、购课付费请使用“一码通”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是依托全国平台建设的官方二维码,家长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扫一扫”功能,一键直达全国平台家长端,快速查询全国平台佛山市持证机构各类信息,“一站式”便捷开展在线选课、支付、合同签订、退费等校外教育培训服务。

五、缴纳培训费用要谨慎确认

家长朋友在缴纳培训费用时,须确认机构使用监管账户收费、收款单位名称与机构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拒绝给个人账户转账。建议优先选择采用“先学后付(即先上课后支付培训费)”收费模式和使用“一码通”的培训机构,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后再缴费、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票据等维权凭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家长朋友要抵制“折扣”“赠课”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发生。

“一码通”提供格式合同在线签订服务,保障家长权益;支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未消费课程费用,退费有保障。

六、筑牢安全防范意识

家长朋友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留意培训机构教学场地是否安全、视频监控设备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等。主动了解培训机构所在商超等场所的逃生路线和消防通道,远离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场所。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防范火灾、意外伤害、交通事故、触电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自救自护知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最后祝愿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佛山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

2026年寒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6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校外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发出如下提醒:

一、稳妥经营,降低经营风险

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当按《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作为负债管理,用于机构的办学,包括支付教师工资薪酬、场地租金、购买设备和教材等等,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将预收费挪作他用,包括:不得用于投资理财、不得用于其他店铺扩张、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等等。各培训机构举办者应结合市场形势,调整经营方向,避免盲目扩大规模等造成的损失和风险。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场所安全要求,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确保场所符合建筑、消防、卫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禁外窗、阳台、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设置障碍物,严禁擅自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完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落实《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存放时间不少于30日。加强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做好准入查询,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守好人员安全关。

三、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做到“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并按规定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监管。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第六条规定,商场场地出租者未要求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致使不具有资质的经营者租赁其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并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场地出租者根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五、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继续强化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应按要求公示。使用公示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各从业人员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提供培训服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六、推广应用全国平台和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简称“一码通”)

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教育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全国平台应用。在公示栏、收费处等显著位置张贴“一码通”海报,宣传引导报名的家长学生使用全国平台和“一码通”,通过官方途径开展在线选课、支付、退费等服务。

七、规范培训相关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培训广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员工培训制度,杜绝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诚信经营、规范办学,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佛山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

汕头

202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守护学生培训安全和家长“钱袋子”,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学生家长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寒假是学生总结上一阶段学习内容、调整状态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黄金时期。我们呼吁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生活。如果确有需要参加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请牢记“三个务必”:

1.务必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请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

2.务必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请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3.务必谨慎支付培训费用。请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缴纳费用不超过5000元。缴费前请确认机构收费方单位名称与机构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切勿转账给个人账户。

二、不要参加违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请不要参加以竞赛、研学、AI自习室、“一对一”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请不要听信一些网络主播、自媒体蹭炒教育热点、编造虚假信息、夸大培训提分效果、“贩卖”教育焦虑等恶意营销宣传,切勿盲目转账缴费。

三、认准“一码通”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广东)”(简称“一码通”)是广东省在全国首创的校外培训智慧监管解决方案,是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官方“二维码”。学生家长打开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扫一扫”,即可直接访问汕头市所有持证校外培训机构,便捷开展在线选课、购课、签合同、支付、退费等一站式校外教育培训服务。使用“一码通”进行选课缴费,课程费用将直接进入机构监管账户监管,从源头规避无证机构和违规收费风险,全力守护家长“钱袋子”安全。

四、优先选择“先学后付”

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即“学生先上课、家长后付费”的模式,由支付宝“安心付”、光大银行“云缴费”等提供支持服务。学生家长通过扫一扫“一码通”查看选择“先学后付”的课程,上完一次课付一次款,无需再预缴课时费用,将资金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对学生家长来说,可有效防范退费纠纷和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对培训机构而言,平台信用担保能减少恶意欠费。

五、认准合规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截至2026年1月上旬,我市各区(县)教育部门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布,请学生家长认准这份合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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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5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双减”政策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规范日常培训行为。

二、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对证照信息、员工信息、课程信息、收费标准、退费规定等进行公示,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恶意涨价等均属违规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和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四、守牢安全工作底线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守安全底线,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

五、不得举办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希望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校外培训秩序。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生态。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惠州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寒假将至,为有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请家长们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多做正面引导教育和亲子陪伴,给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多听取孩子的意见,遵循孩子自愿参加原则,尊重孩子兴趣爱好,遵循儿童及青少年成长规律。

二、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请家长们在选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时,务必要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持有《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合法机构(我市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经在教育局官网公布,家长可以登录官网官微查看或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同时,请仔细查看机构的信息公示栏,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条件、培训合同、投诉举报电话等,综合考虑孩子个性化需求再作出理性选择。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请家长们要自觉抵制“折扣”“赠课”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在支付培训费用时,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培训内容、收费退费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保障资金安全,如确要参加校外培训,推荐使用“先学后付”模式。可使用手机上支付宝APP,扫描下方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广东)”二维码,进行网上选课、购课。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请家长们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要参加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AI学习室”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要参加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的有偿补课。如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惠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寒假将至,为继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作出以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开展培训。

二、依法取得校外培训资质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平台上进行售(订)课、消课等业务,统一接受国家监管。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机构内部管理,预收费用时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惠州市教育局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四、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机构制定的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开展实际演练1次。各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在培训期间,禁止锁闭门窗和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在学生培训期间,机构内部包括本栋楼不得动火动焊维修作业。落实《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上课课室、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存放时间不少于30日。

感谢各机构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让学生们健康快乐成长!

惠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揭阳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特此向您发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抵制违规培训行为。依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时段,严禁任何机构与个人组织学科类培训活动。在此,请各位家长朋友在寒假期间,不为孩子报名参与学科类培训项目;同时,也要警惕并拒绝那些以竞赛、游学、研学、思维训练、素质拓展、AI自习室等为幌子,实则进行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活动。

揭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二、选择合规培训机构。家长朋友在选择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资质和条件,可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的《揭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也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广东)”一键直达全国平台家长端,“一站式”便捷开展在线选课、支付、退费等校外教育培训服务。

三、理性交纳培训费用。家长朋友在进行选课交费时,不要一次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建议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优先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培训机构,及时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便保障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值此假期来临之际,衷心祝愿全体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悦、充实有益的假期,也祝愿您及家人万事顺遂、幸福安康!

揭阳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云浮

关于2026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我们诚恳向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寒假是孩子总结上一阶段学习内容、调整状态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黄金时期,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呼吁家长朋友尊重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和禀赋特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生活,给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确保孩子能以饱满的活力迎接新学期。

二、假期学科类培训皆属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请家长朋友不要为孩子安排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托管、研学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违规培训逃避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场地、设施等方面缺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非学科类培训要选择合规机构

家长朋友在为孩子报读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时,请注意查看机构的资质和条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简称“全国平台”)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机构(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仔细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无证机构在消防安全、教师资质、资金纳管等方面都缺乏保障。

四、购课付费请使用“一码通”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是依托全国平台建设的官方二维码,家长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扫一扫”功能,一键直达全国平台家长端,快速查询云浮市持证机构各类信息,“一站式”便捷开展在线选课、支付、合同签订、退费等校外教育培训服务。

五、缴纳培训费用要谨慎确认

家长朋友在缴纳培训费用时,须确认机构使用监管账户收费、收款单位名称与机构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拒绝给个人账户转账。建议优先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和使用“一码通”的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后再缴费、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票据等维权凭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抵制“折扣”“赠课”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发生。

“一码通”提供格式合同在线签订服务,保障家长权益;支持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未消费课程费用,退费有保障。

六、筑牢安全防范意识

家长朋友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留意培训机构教学场地是否安全、视频监控设备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等。主动了解培训机构所在商超等场所的逃生路线和消防通道,远离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场所。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防范火灾、意外伤害、交通事故、触电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自救自护知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最后祝愿家长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云浮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2026年寒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2026年寒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校外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发出如下提醒:

一、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做到“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并按规定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监管。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

二、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三、规范培训相关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培训广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员工培训制度,杜绝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四、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继续强化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账户、项目与标准应按要求公示。使用公示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各从业人员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提供培训服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要求。

五、推广应用全国平台和校外教育培训“一码通”(简称“一码通”)

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教育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全国平台应用。在公示栏、收费处等显著位置张贴“一码通”海报,宣传引导报名的家长学生使用全国平台和“一码通”,通过官方途径开展在线选课、支付、退费等服务。

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要求,配齐配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确保场所符合建筑、消防、卫生、抗震等安全要求。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落实《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上课教室、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存放时间不少于30日。加强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做好准入查询,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守好人员安全关。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诚信经营、规范办学,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云浮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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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以上各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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