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灵活运用人民调解的非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宗涉及特困人员监护权、医疗费的民(家)事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书写基层依法治理“新故事”。
事件回顾
石门街鸦岗北社区居民何某(化名),因重度残疾被法院依法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享受国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相关待遇款项由有关部门按月发放至其个人账户。
由于何某长期在白云心理医院住院治疗,其兄长作为监护人,负责具体管理其财产及日常事务。
但近期,医院向何某户籍地鸦岗北社区反应,何某的监护人因种种原因,已持续拖欠何某的医疗费、护理费数月,累计金额约5万元,希望属地政府部门能够协助解决历史欠费及日后费用正常支付问题。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社区居委会试图找到何某的兄长进行协商。但其对工作人员态度冷淡,认为“外人”无权插手其“家务事”,采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上门不见”的“三不”方式,消极应对,拒绝沟通。
提出专款账户“共管模式”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石门街调委会积极指导介入,提出对何某的专款账户设立“共管模式”的解决思路,再次与家属协商,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家庭内部。
在鸦岗北居委会的主持协调下,村居法律顾问引导各方进行了多次坦诚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何先生的兄长认识到确保胞弟医疗费用支付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主动表示愿意配合解决历史欠费问题。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对何某的个人账户施行共管。
何某的兄长书面签订委托书,自愿将存放待遇款的银行借记卡交由鸦岗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保管,而银行卡密码则由兄长本人掌握。
此后每月,兄长将与居委会指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银行,共同使用该账户资金,直接向医院缴纳何某的当月医疗费用。双方约定,待所有积欠医疗费用清偿完毕后,兄长可取回银行卡。
截止目前,“共管模式”已运作数月,情况良好,何某就诊的医院再未反馈医疗费欠付问题。
创新做法显成效
该案的成功调处,一方面确保了国家发放的特困救助资金专项用于何某的医疗救治,解决了医院的欠费问题,保障了其健康权益;另一方面也尊重了监护人的参与权与管理权,通过程序性的共同监督,消除了资金挪用风险,维护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案的经验在于,它不仅切实帮助一位特困残疾人解决了实际困难,也为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类似涉民生、涉弱势群体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
下一步,石门街将以此次创新实践为抓手,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运用,把“共管模式”的成功经验提炼推广,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与民生服务保障体系,以更具温度、更富实效的基层治理举措,筑牢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防线。
来源:石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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