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败诉后,为江门鹤山法院法官送来锦旗

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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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这面锦旗请您一定收下!”近日,一位案件当事人特意来到江门鹤山法院,将一面绣有“尽心尽责,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古辉林的手中。

令人意外的是,赠送锦旗的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败诉方。

吴女士为鹤山法院法官送来锦旗。受访单位供图

“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

此前,原告张先生承接了被告吴女士房屋的装修工程,可在工程收尾阶段,张先生多次向吴女士催收工程款,吴女士则以其施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各执己见,矛盾尖锐。张先生便到法院起诉吴女士,要求其支付所欠工程款。

古辉林接到该案,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多次组织“背对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特别针对装修质量问题的举证规则、法律责任等疑虑,向吴女士进行细致解释,为她分析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给出专业而公允的调解建议。但是,吴女士仍不愿和解,坚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就这样,该起案件经过专业司法鉴定、两次开庭审理后,古辉林依法作出判决,正如他所预判,吴女士需承担的判决义务比调解方案更多。

出乎意料的是,判决书送达后,吴女士打来了电话:“法官,我虽然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这场官司从春天打到了冬天,现在想想,真的后悔没听您的调解建议。”

一次对司法为民的见证

几天后,吴女士竟来到鹤山法院,亲自送上一面锦旗。她从拒绝调解到心服口服,从败诉方到送旗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转变源自一次不经意的见证。

原来,在等待案件第二次开庭时,吴女士目睹了古辉林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经过。面对法庭内情绪激动的父母和法庭外惴惴不安的未成年子女,古辉林不厌其烦地引导父母双方换位思考,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了双方和解。

调解结束后,古辉林还特意安抚在法庭外等候的孩子,轻声细语地开导他们,最大限度减轻父母对簿公堂对孩子们的不良影响。这一举动,吴女士看在眼里,更记在了心中。

“我看到法官躬身平视着孩子的眼睛说话。”吴女士将锦旗递到古辉林手中时感慨,“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司法温度。法官对我的案件那么上心,提出的建议那么中肯,完全是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

古辉林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受访单位供图

主动发起调解“邀约”

“古法官,你可以再为我们主持调解吗?”吴女士问,“房子装修的事情我心里还有结,本来打算另案起诉,但我相信你。”

在吴女士发生改变前,她坚称对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一直不愿意调解,并提出将会以此为由另案起诉张先生。如今了解到调解能够快速定分止争,吴女士不想后续再经历诉累,于是主动发起调解“邀约”。

古辉林没有多想,爽快地答应了,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他结合该案相关法律适用,为双方答疑解惑,助推两人互换立场、理性沟通,经多轮协商,双方承诺后续不再互相追究,并就案款给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吴女士和张先生在和解协议上签完名,还唠起家常来,原本剑拔弩张到有说有笑,气氛活跃而轻松,看到两人握手言和,古辉林欣慰地笑了。

近年来,鹤山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用专业定分止争,用温情化解心结,让司法裁判既有尺度又有温度。

来源:南方+客户端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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