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体市民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增添了节日氛围,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春节旺季经营期间,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参与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活动。
2.应到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为避免因购买不合格产品而引起燃放时的安全风险,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3.应适量购买规范存储烟花爆竹。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存放。购买后的产品应妥善存放,有序、安全地进行燃放。
4.应选择空旷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销售包装标志上注明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按照要求正确、安全地进行燃放。燃放时不要靠得太近,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观赏。燃放升空类、吐珠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时,不应指向住宅、人群或其他危险的目标进行燃放,不要斜着、横着燃放。出现异常情况,待明确原因后再做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燃放,未成年人应在成人监护下燃放。严禁在酒后燃放及在室内燃放。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周边燃放或从井盖处往地下排水管道内投放烟花爆竹。
市民朋友们,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实际行动守护德庆安全环境,共同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
德庆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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