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圳市龙岗区法律援助处主动探索管理模式创新,构建起“法律援助处—律师事务所—律师”三级联动协作机制,全面优化服务对接与质量监管路径,助力法律援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过去,律师以个人为对接单元的服务模式,存在管理辐射有限、标准执行不一、协同效率不高等问题。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坚持以系统思维破题,推动管理重心由“个体”向“机构”转移,通过激活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效能与主体责任,搭建起层次清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协作体系。该机制强化了律所在案件指派、流程督导及质量把控等方面的枢纽功能,也为援助律师提供了更为稳定、规范的支持,实现服务供给与管理效能的双重提升。

近日,为保障机制落地见效,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面向合作律所负责人,系统解读法律援助政策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及常见实务问题,旨在强化律所的传导、内控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服务的整体规范与专业水准。同时,专门组建律所对接团队,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与动态化监督制度,通过定向指导、定期抽查与综合评估,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制度化的跟踪。
“以律所为依托、以制度为保障、以质效为导向的管理转型,不仅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也进一步夯实了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相关负责人说。
立足新阶段,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以机制创新为驱动,持续完善协同共治的管理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质效监管,携手法律服务机构共同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与信任度,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实践样本。
文/图:司新宣、龙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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