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划线:
一是实行全链条闭环管控,实现“一件事、全流程”监管;二是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以消除盲区;三是强化源头管控,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原则上需入驻化工园区,相关从业主体必须取得对应许可证;四是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单位与个人双处罚机制,形成强力震慑;五是搭建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并给予奖励保密。
针对不同主体,法律作出明确要求:生产企业需持证经营,剧毒危化品实行双人收发保管;运输企业需实时监控车辆及驾驶员状态,严格遵守驾驶时长规定;普通民众不得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危化品,发现隐患可拨打12350举报,遇泄漏事故应向上风处撤离。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