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稳业安居,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现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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