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警示】随手一扔,“火”患无穷!别让疏忽成灾祸

梅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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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21时01分

大埔县洲瑞镇下营村一民房突发火灾

接到报警后

大埔县消防救援大队

迅速出动1车6人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

经过处置

现场明火很快被扑灭

据现场初步调查

起火原因为

乱扔烟头

引燃周围杂物所致

现场警示教育

为及时吸取火灾事故教训,1月14日,高陂专职队到现场组织住户及附近居民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结合此次火灾案例分析,针对如何开展隐患自查排查、如何做好日常防范工作等知识进行讲解,提醒群众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未熄灭的烟头如同一枚“定时炸弹”

一旦从阴燃转为明火

足以引发一场火灾

 ↓↓↓

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可高达200-300℃

中心温度可达到700-800℃!

烟头引起棉絮、木棉着火需3-7分钟

引起腈纶着火只需1分钟左右

吸剩的烟头在未彻底熄灭的情况下,一般能够持续阴燃1-4分钟,这段时间内一旦接触到易燃可燃物,危险性极大!

乱扔烟头引发火灾

不但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一定要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勿让烟头惹大祸

来源:梅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大埔大队

撰稿:罗淑婷

审稿:陈龙飞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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