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门发文,“第二份养老金”覆盖面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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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增强企业年金制度的包容性、灵活性和便捷性,持续推动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

图源:新华社

《意见》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

缴费比例方面,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高。

建立方式方面,用人单位可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选择参加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

此外,《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于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和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提供便捷服务。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朱昭君

初审:钟镇聪

审核:柯柱基

来源:综合自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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