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表现突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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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基层治理的热情,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报,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表扬。广东法院6个集体、4名个人获此殊荣。

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集体(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

紫金县人民法院龙窝人民法庭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普宁市人民法院洪阳人民法庭

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个人(法院)

何远彬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林 玫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赖亨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陈小杏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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