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安全监管之弦不容片刻松懈。1月5日,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率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兴宁市国道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开展突击明查暗访。此次行动直击现场、直面问题,发现安全隐患突出,其中一家零售点涉嫌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性质尤为严重。

检查组来到兴宁市福兴街道一家烟花爆竹经营部,一辆面包车正准备开走,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发现车内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类烟花产品,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驾驶室内还发现打火机,安全隐患极大;随后,检查组在门店后方停车场进一步排查,又发现两部厢式货车,车厢内均存有少量烟花。经核查,三辆非危险货物运输车共有烟花115箱,这些车辆均为普通货运车辆,完全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与条件。“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超量储存,而是涉嫌违法运输。”现场执法人员严肃指出。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公安部门介入依法依规立案处理,并对涉案烟花转移到专用仓库进行封存。
除上述突出问题外,检查组当天随机抽查了多家零售点,普遍存在“超量存放”的安全隐患。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零售场所储存量有严格上限。但被检查的5家店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量储存及超标产品行为。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认真检查产品数量质量、消防器材、警示标志等,并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检查组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立即联合执法,从严从快查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溯源追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存量风险。责令兴宁市举一反三,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排查,重点整治超量储存、异地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压实主体责任。批发企业必须使用合规专用车辆配送,零售点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要加强对经营者的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四是发动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身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奖励制度,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监管网络。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共同参与平安梅州建设。
举报电话:
0753-2396922(市应急管理局)
110(市公安局)
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28(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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