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林业发展新动能!梅州颁发首批集体林地“红绿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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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梅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平远现场会在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召开。原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原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代伟,省林业局改革发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林东红,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采峰,平远县委副书记、县长喻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平远县林业局局长林志鹏介绍了该县林改试点工作的经验与成效;刘采峰系统阐述了全市林改工作的实践探索,并部署下一步林改工作。随后,与会领导为四个试点村村民代表颁发了全市首批集体林地《不动产权证》(红证)和《林地股权证》(绿证),平远县政府与投资企业代表签订了林业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合作协议。

林志鹏在介绍中提到,在推行“红证+绿证”模式中,平远县组建林改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对收集数据进行矢量化处理,构建精准的林权数据库,并组织开展林权地块指界工作,颁发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各林农按承包经营的林地,以自愿为原则将经营权流转到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根据比例确定股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林地股权证。目前,已完成对全县163万亩林地、136个行政村、1522个村民小组的外业测绘矢量调查。其中石正镇马山村、上举镇八社村、河头镇黄田村、泗水镇文贵村4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林权确权及“红绿双证”发放工作,涉及林地面积6.19万亩。

刘采峰表示,此次召开现场会标志着梅州探索的“红证+绿证”林改模式开启了新篇章。该模式以“红证”定根基,全面厘清村集体林地边界和林地面积,从而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绿证”活产权,将农户承包的林地经营权量化折股,实现“确权不确林、分股不分山”,为企业入驻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市林业部门将以此次现场会为新起点,在全市稳步推广“红证+绿证”林改模式,全面铺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黄建兴充分肯定了梅州林改工作的成绩。他指出,“红证+绿证”模式是惠及广大农户的“放心证、联心证、共富证”,能够有效保障农户权益,凝聚农户发展合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该模式遵循“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原则,以创新务实的机制破解历史难题,进一步激发林业内生动力,其低成本、高效率的实践路径,既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又契合梅州林业改革发展实际,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推广意义。他鼓励梅州继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健全机制,持续深化产权赋能与产业融合,真正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股室负责人,有关镇村干部,相关企业、梅州林业产业协会及村民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南方+记者 杨斐君

通讯员 曹元章

编辑 叶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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