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不能开车
不仅是常识
更是法条的明文规定
那喝了酒
能骑电动自行车吗?
咱们往下看

案例详情
2025年7月8日23时55分许,中山交警接到报警称某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碰撞的事故。接报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浑身酒气,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达2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去做抽血检验。

经询问,刘某当晚7时许在家中喝酒,之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打牌,期间又喝了酒。事发时,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回家,在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无大碍。
当民警告知刘某涉嫌醉驾时,刘某却不以为然,辩称:“这是非机动车,不算醉驾!”民警当即对刘某进行普法教育,并耐心告知醉酒驾车的危险性。
2025年7月9日,抽血检验报告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2.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依法需承担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与处罚。
醉酒骑电动自行车同样也属违法行为近日,上海警方公布了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的案例。公共场所视频显示,2025年12月11日23时许,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行驶时,在毫无减速和避让动作的情况下,追尾撞上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车,电动车骑车人连人带车撞翻在地。

由于事发当时,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袁某没有佩戴头盔,发生撞击后头部着地外伤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抽血检测,袁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1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交警对现场勘查时还发现,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可能存在超速现象。警方已依法对袁某未戴头盔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超速行驶有待进一步司法鉴定确认后再作处罚。与此同时,袁某还将为被撞机动车的物损承担部分费用。


▲冯某醉酒骑电动自行车接连失控摔倒6次,致其肋骨、锁骨骨折,最后一次头部遭受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抽血检测,冯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69mg/100ml。

▲张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滑倒后,车头与一在等待红绿灯的机动车车尾发生碰撞。经抽血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9.8mg/100ml。


广东交警提醒
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电动自行车不是“法外车”
@广大交通参与者
无论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请务必坚守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底线
一次“侥幸”的醉酒驾驶
换来的可能是惨痛的代价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