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一家餐饮店的灯笼倒落在废弃物品堆里,上有“三瓜公社”字样。(南方周末记者 姚羿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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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定刘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四十万元。刘浩称将上诉。
法院认为,三瓜公社达到法定破产条件,但债务规模巨大,若直接破产,会出现较大债务缺口;如能招引新的投资主体,恢复经营,公司仍具有恢复经营向好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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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方周末记者 姚羿
南方周末实习生 金海洋
责任编辑|谭畅
2025年12月29日,刘浩收到了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定刘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四十万元。
刘浩是安徽三瓜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所以涉及上述罪名,与三瓜公社密切相关。经审计,刘浩等人非吸涉及的3.11亿元中,有1.46亿元流向了三瓜公社及其关联的公司。鉴定机构未发现刘浩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
三瓜公社成立于2015年3月,位于巢湖经济开发区,与半汤温泉、郁金香高地等主题景区共同构成安徽省首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尤其是曾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典范的三瓜公社,因较好融合了农旅、文旅和商旅,带动当地农村发展,曾获评全国旅游扶贫经典案例。(详见南方周末报道《三瓜公社浮沉记:昔日明星扶贫项目,何以成为明日黄花》)
据工商资料,三瓜公社注册资金10亿元,安徽淮商集团持有三瓜公社90%的股权,而刘浩对淮商集团持股51%,是三瓜公社的实际控制人。自2022年起,因淮商集团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三瓜公社项目逐渐停止运营,公司丧失了经营收入来源。2023年9月,刘浩等也因涉嫌非吸被提起公诉。
判决书下达前不久,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对三瓜公社的破产重整进行了裁定,刘浩随即也向法院组织的破产管理人移交了三瓜公社公章等相关资料,正式告别纠葛十年的三瓜公社。
据巢湖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三瓜公社的债权人合肥市东鑫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三瓜公社进行破产重整。东鑫集团核算后认为,至2022年11月,三瓜公社对其欠款逾2.05亿元,且该公司的主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停业,没有能力清偿债务,达到法定的破产条件。
经法院确认,至2025年11月,三瓜公社差欠东鑫集团借款、代偿款、租金等本息合计约1840万元。此外,三瓜公社投资公司还差欠职工薪酬、工程款、货款等,仅一家法院涉及民事案件就有一百余件,标的额近1亿元。前述裁判生效后,三瓜公社也未能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形成执行案件达一百余件,绝大部分未执行到位。
此外,三瓜公社投资的项目经营用地、房屋、院落等大部分系租赁取得,资产多表现为对租赁房屋、院落等进行装饰装修后产生的添附价值。这意味着,一旦公司停止运营,其资产也迅速贬值。
巢湖法院认为,三瓜公社债务规模巨大,若直接破产,则会出现较大债务缺口,考虑到三瓜公社主导的以农旅融合为特色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前期投资较大且已形成规模,也具有一定知名度,前期经营基础较好,如能招引新的投资主体,恢复经营,公司仍具有恢复经营向好发展的可能,以公司的运营收入来清偿债务,也能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
2025年12月24日,巢湖法院对外公告,要求三瓜公社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25日前向三瓜公社申报债权;三瓜公社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刘浩表示,十年前他怀抱热忱来投资,如今非但没有获得预期利润,还举债累累,即将服刑。他曾计划事了之后再觅项目从头来过,但恐难再有机会。“确实很难接受。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会启动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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