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医保余额,外地家人也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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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两则通知

提出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以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

构建便捷支付体系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能给谁用?

近期,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印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并在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

↑点击上图可查看《通知》原文↑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

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打破地域限制

强化家庭互助功能

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什么是跨省共济?

例如在异地工作的子女,可以授权父母使用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支付在老家看病买药时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本人也需是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跨省共济关系的管理

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明确跨省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开展跨省共济资金清算的管理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

强调做好共济工作的要求

各级医保、财政部门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同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对接以实现业务、资金、信息流一体化,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群众获得感。

看病缴费不再“排长队”

1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便捷支付工作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构建覆盖门急诊、住院全场景的便捷支付体系。

↑点击上图可查看《通知》原文↑

四种不同的支付方式

为的是针对性解决不同人群的

缴费痛点

01

刷脸支付

通过“刷脸”完成身份验证与缴费,无需携带实体卡或手机,尤其适合忘记带卡、不擅长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

02

一码支付

即一次扫码,同步完成医保报销、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缴费,让患者不用再在不同窗口来回跑,让缴费环节更集成、更简化。

03

移动支付

患者可以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线上完成挂号、缴费、医保报销全流程,无需排队使用自助机或到窗口进行缴费,尤其适合孕妇、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患者。

04

信用支付

以参保人与银行的契约关系为前提,个人负担的现金部分由银行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先支付给医疗机构,实现“医院看病,回家付钱”,比如一些老年人不方便在医院缴费,开通信用支付后,可以先看病,回家再让家人付款。

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辑:董俊毅

校对:张龄丹、龚湘怡

责编:蒋锦彤

编审:章义南

签发:詹苹苹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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