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电动自行车又“闯祸”!随意穿插抢道,结果“卷入”货车车底

长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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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

货车车辆由于体型大,容易造成视线盲区

特别是在右转的时候,容易形成“内轮差”

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学会“避险”

与大货车保持足够距离

否则容易陷入“卷入风险”

某地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某红绿灯路口时,突然从右侧非机动车道上向左转弯欲穿插到左侧车道,期间正好驶入后方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盲区内,货车司机未能及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最终两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卷入货车车底。

东莞某红绿灯路口处,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肖某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是在机动车道最左侧行车道上骑行驶入路口,被在机动车道左侧第二直行车道违规左转掉头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卷入车底,赵某、肖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在千钧一发之际,赵某拉起肖某,及时弃车,躲过了致命伤害,侥幸“逃生”。

以上案例中

 电动自行车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情况下 

 正好陷入了货车盲区 

从而发生了“卷入车底”的事故

电动自行车缺乏防护措施

在交通事故来临时,往往是“弱势群体”

但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

马路不是赛车场,生命无重来

请不要为“方便”而把自己陷入无尽的深渊之中

面对货车盲区种种风险

驾驶非机动车时

又应该如何正确避险?

01注意避开货车盲区

要注意和货车保持足够的距离,切不可在大货车前方行驶、停车。应尽量远离正在转弯或准备转弯的大货车,不要和大货车同时进路口,不要加速企图从转弯的货车车头前抢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注意货车盲区,被卷入车底。

02请勿随意变道穿插

骑行非机动车过马路时,请注意不要在机动车之间随意穿梭,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鬼探头”,被小车撞飞。

03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被小车撞到。

04不要与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与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就算已拉开一定距离,也有可能被“吞噬”。在进入路口时,要多观察周围情况,及时减速避让,不要抢先超越正在转弯的大货车。

同时间

货车驾驶人也要做到减速慢行

停让观察再起步,盲区风险才防得住

请驾驶人做到“右转必停”!

停车-观察-起步-缓行

兰某驾驶货车在某路段右转时,未停让观察,与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发生碰撞。

熊某驾驶货车在某路段右转时,未注意观察,与在路口上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东莞交警再次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遇到大货车时

请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不要试图与其抢行

避免陷入“盲区”

文章转自: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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