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走 靠右行 慢慢开】湛江交管发布本地未佩戴安全头盔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请大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湛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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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减轻事故对人体的伤害

案例一

2025年3月14日,招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286省道由坡头镇往南三旅游区方向行驶。行驶至286省道进Y225西1275米坡头区南三镇塘村人行横道路段减速行驶时,与同向右侧由傅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左转弯横过道路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傅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4年3月6日,戴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从梅录往坡头方向行驶,其驾车行驶至228国道6456KM+100M时,碰撞前方因道路变窄从非机动车道变更至慢车道由梁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梁某某当场死亡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佩戴头盔不系扣

骑行安全打折扣

湛江交管提醒:

1.头盔不是扣在头上就行,也不是放在车筐里就行,按规范佩戴才能确保安全。保护生命安全,从“头”开始,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安全头盔,太大或太小都无法起到保护作用。要水平佩戴,不要前仰或者后翘。最重要的是系好下颌带,下颌带要紧贴下颌,调整好长度,以有约束感为准,避免被撞击时头盔飞出。

2.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当作安全头盔佩戴是错误的,安全帽对骑车人头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3.一些骑乘人员,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却没有系紧卡扣,在发生撞击时,头盔脱落,也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请大家一定要以案为鉴!

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

不要犹豫,戴上安全头盔

让自身的安全砝码更多一些

让事故造成的损害更轻一些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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