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韶关全市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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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省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起,韶关公安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实际,严查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超载、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围绕四方面重点推进:

强化宣传教育

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和安全文明骑行宣传纳入社会文明宣传体系,依托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推广“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并在交管新媒体开设整治专栏,针对相关企业和重点群体,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震慑。

严厉查处路面违法

采取定点与流动、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路口、时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执勤劝导,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完善交通设施,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信号灯与非机动车道,推行人车分离管理。推行“查处+教育”模式,在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点,组织违法当事人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劝导体验,提升群体安全意识。

推动协同共治

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凝聚各部门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安全管理机制。

严格注册登记管理

要规范注册登记,建立协同核查机制,引导消化旧标车,把这“最初一公里”的工作抓实抓细。

通过一年时间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守法率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法查处量明显提升、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工作目标。

韶关公安提示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

日常出行还要记住以下几点

01、有牌证

无牌无证上路,驾驶人往往心存侥幸,在车流中乱窜乱插、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有的甚至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导致车辆失控,易造成驾驶人或乘坐人被摔伤或被其它机动车碾压等情况。

02、戴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碰撞,驾乘人员的头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而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避免危及生命。

03、限两人

摩托车出行,包括驾驶员在内只能载两人,严禁超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行驶,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如出现紧急情况,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刹车制动不及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04、靠右行

不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抢时间,经常在车流中穿插超车,极易导致因紧急刹车侧翻或突然进入其他车辆视觉盲区等酿成事故。在未施划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路口,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行驶过程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05、不加篷

加装雨篷加大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风阻,尤其是风大的时候,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同时加装车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支撑钢管会阻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尤其转弯时,扩大了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另一方面也阻挡了后方人员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来源:平安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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