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全省、全市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长安交管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用严查+无人机巡航“空地联动”模式,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1月1日晚,长安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东门中路霄边大街路口、太安路与长青街路口、德政路锦绣路路口、德政路长青街路口等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执勤警力主要针对该路口电动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超载、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面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通过无人机进行空中喊话,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同时利用无人机高空视角持续盯控,快速识别、抓拍“未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未上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执勤警力快速响应,全方位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在现场,执勤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推广“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

目前,我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长安交管大队将加大力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未上牌照、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除了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日常出行还要记住以下几点
按道骑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依法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车辆稳定性相对较差、车身缺乏结构性防护,在行驶中一旦发生碰撞或侧翻,驾乘人员头部往往直接受到冲击,易导致颅脑损伤等致命后果。正确佩戴头盔,是减轻伤害、保护生命安全的关键举措。
依法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长安交管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骑行未悬挂号牌或污损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可取,请大家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将“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骑行理念
深植于心、践于行
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文章转自: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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