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增了一批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类别为:
1.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取证违法行为的重点路段(详见附件)。该设备将于2026年1月12日开始投入使用,广州交警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附件: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重点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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