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却遇“星期宠” 怎么办?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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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到线下市场选购宠物,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然而,当拆开快递包裹,发现自己网购的“新成员”却是一只奄奄一息的“星期宠”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潮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购宠物猫引发的纠纷。

案情回顾

2025年,顾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花费18000元向潘某订购了一只宠物猫。在猫发货前,潘某向顾某承诺猫没有猫癣、猫瘟等健康问题。然而,顾某收到猫后却发现,猫不仅精神不佳,而且长相明显不如潘某拍摄的视频中可爱。

*图源网络

两天后,顾某发现猫患病,经宠物医院确诊感染滴虫和冠状病毒,且一直处于失温状态。经过多日治疗后,猫的病情相对稳定。于是,顾某将其接回家照顾,但猫病情复发,经二次送医治疗无效死亡,期间共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随后,顾某以潘某出售病猫为由要求潘某退款并赔偿医疗费用及经济损失,双方经协商无果,顾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购买活体动物存在诸多风险,双方均应对活物转移前后的状态进行周密确认并对个体的独特性特征进行充分标识,以保证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相应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缺少幼猫交接前后相关体检证明,不能明确幼猫是否感染疾病及是否处于疾病潜伏期状态,且目前缺乏有效的鉴定手段确认猫的死亡原因,客观上为原告索赔构成障碍,调解或为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的途径。

“你在察觉到幼猫可能存在疾病的情况下,有拒收和退回幼猫的权利但并未行使,本身存在过错。”一方面,承办法官耐心倾听顾某的想法与诉求,逐步消解其因爱宠死亡产生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对潘某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承担卖家责任:“在转移幼猫时你没有向顾某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和幼猫相关体检证明,亦未提供疫苗接种记录等,本身亦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潘某一次性向顾某支付赔偿款20000元。至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

线上购买宠物难以直观了解宠物健康状况,存在易买到患病宠物、宠物货不对版等诸多风险。消费者在交易前应确认商家是否具有资质,主动查看宠物检疫证明及疫苗接种记录,并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对宠物品种、健康标准、违约责任等细节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妥善保存宣传资料、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医疗记录等,收货时可拍摄视频记录开箱过程及宠物即时状态,以便发生争议时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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