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法院“护苗四步法”,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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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活动很有用,能让我们知道遇到危险时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明白不能做违法的事。”近日,饶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走进当地多所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在饶平县田家炳实验中学的宣传摊位前,学生小黄(化名)逛完摊位后,如是分享自身感受。

近年来,饶平法院着力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打造“司法耕耘,春苗守护”全流程司法保护品牌,通过“育苗、除害、修枝、复绿”四阶机制,延伸司法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数据显示,饶平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从2021年31宗45人,逐年下降至2025年7宗8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非监禁刑适用率、再犯率均有明显变化。

“育苗”

普法前置筑牢预防防线

预防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饶平法院以“育苗”为抓手,推进防控工作前置。

近年来,饶平法院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搭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共治平台。同时,建立“法官+法治副校长”模式,9名法官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游园、模拟法庭等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在海山中学,饶平法院法官为学生带来专题讲座,围绕校园欺凌防治、交通安全规则、电信诈骗预防等重点,解析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界定、表现形式及抵制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田家炳实验中学内,法治游园会热闹举行。饶平法院设置多个趣味小游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的行动指南,把法律知识融入抢答题、“你划我猜”等游戏中,让学生在玩乐中学习。

汫洲法庭里,一场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调解现场,成了特殊的普法课堂。5名未成年人因琐事斗殴,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就赔偿、道歉事宜提起诉讼,经调解,原告最终撤回起诉。针对案件中暴露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薄弱、家庭教育沟通不足等问题,法官开展普法宣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近三年来,饶平法院送法进校园26次,覆盖县内50余所村镇学校,5000余名师生直接受益。此外,饶平法院还联合县团委、妇联等部门举办“法院开放日”,组织学生走进审判庭,旁听真实庭审,庭后与法官面对面交流答疑,让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法治力量。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用好红色资源,强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在开展普法教育之外,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为他们补充“精神之钙”?饶平法院给出了答案,充分利用好饶平“苏区”、红色茂芝的独特资源,将饶洋人民法庭打造成“红色法庭”,建立一个未成年人接受爱国思想和法治精神教育的红色基地,为“春苗”成长精准补足“精神之钙”,厚植爱国守法的思想之根,浇筑忠诚担当、崇法向善的民族之魂。

“除害”

强化保护清除不良因素

筑牢前端防控基础的同时,外部保护同样重要。如何清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因素,为他们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饶平法院以“除害”为核心,依法发力、精准施策。

在刑事审判中,饶平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三优先”原则,快立快审快结。近三年来,共审结相关案件40宗,依法判处43名罪犯。

被告人刘某盛为寻求刺激,通过QQ添加当时年仅8岁的被害人许某某为好友。2022年1月4日至18日期间,他多次发送调戏言语及淫秽视频给被害人,诱导、教唆被害人模仿并拍摄隐私部位照片、视频供其观看。饶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盛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该案入选2024年广东省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校园管理、行业监管等漏洞,饶平法院向公安、教育等部门发送4份司法建议,均得到积极回应。

在家事纠纷处理中,饶平法院妥善化解85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问题的案件。在一件变更抚养权纠纷中,饶平法院汫洲法庭上门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次子小明(化名)的抚养权由祖父母变更为母亲阿美,阿美向祖父母支付抚养费补偿。

饶平法院还通过建立“人大代表+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纠纷调解模式,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共同敦促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履行好父母对子女的应尽义务;并向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夫妇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要求其关注子女成长的情感、心理需求。

自2024年发布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起,饶平法院共发布《关爱未成年人提示》122份,相关做法获多家省主流媒体报道。

“修枝”

精准帮教助力重回正轨

对于走上弯路的未成年人,如何帮他们放下过往、重回人生正轨?饶平法院以“修枝”为举措,坚持“教育优先、惩治为辅”,构建“家庭+司法+社会”三元联动模式,用精准帮教温暖迷途少年。

饶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聘请专业社工机构,详细了解、评估未成年被告人的在校表现、家庭情况,为他们建立“侧写档案”。对非暴力型犯罪、依法可适用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手续;对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在符合刑法规定的前提下,将非监禁刑适用率提高到二成以上,减少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更注重后续管教,降低监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案件宣判不是终点,而是帮教的起点。饶平法院持续开展回访、疏导工作,工作人员与县司法局密切配合,跟踪了解缓刑未成年罪犯的矫正情况,保障教育改造效果。同时,联合县爱田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安排法官、国家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罪犯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帮他们解开心理疙瘩。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饶平法院也着力夯实涉未刑事诉讼中的家庭责任。在诉讼全过程中,主动与监护人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父母履职情况,找准问题根源。庭审中,审判长、公诉人会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宣判后及时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近年来,饶平法院已向6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该令,有效推动监护人履行监管矫正责任。

“复绿”

多元帮扶点亮重生之路

当未成年人遭遇侵害、陷入困境,饶平法院也会及时伸出援手。以“复绿”为目标,饶平法院为他们提供多元帮扶,点亮重生之路。

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告人林某平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闯红灯直行经过十字路口,与左边路口正常直行的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该摩托车驾驶员冯某死亡、乘坐人员林某瑶受伤。

饶平法院经审理了解到,申请人吴某龙一家经济条件普通,家中有两名老人及三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冯某去世后,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经济负担加重,面临急迫困难。被执行人林某平尚欠全部赔偿款未还,且在服刑期间,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饶平法院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吴某龙、吴某磊、吴某寒、吴某救助金30000元。

近三年来,法院为4名困境未成年人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2024年的司法救助额度全部用于未成年被害人相关案件。同时,联合专业机构建立心理疏导长效机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为9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面对面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在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校园方面,饶平法院也主动作为。针对部分学生“学籍在册、事实辍学”的情况,与饶平县教育局沟通并提出劝学建议;对因心理问题或涉案被开除学籍而无法返校的未成年人,积极协调学校、家长等各方,全力帮助他们重返校园、继续接受教育。

此外,饶平法院还与县团委协同合作,聘请专业机构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电工技能、育婴等职业技能培训,还辅导他们考取相关职业技能证件。这一举措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解决就业难题、稳定收入来源、防止再犯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撰文:董志豪

通讯员 饶平法院宣


编辑 余丹萍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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