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揭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相关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蔡淡群同志辞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少平同志为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张晓梅同志为揭阳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肖辉生同志为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林春雄同志为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决定免去其揭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泓铎同志为揭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谢鹏飞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吴邓文同志为揭阳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许茂伟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钟金鸿同志的揭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林树宏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区展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晓梅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亮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锦潮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整理:陈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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