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19时36分许,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04.39万元。
12月22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披露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事故企业操作人员使用不锈钢工具刮铲附着在滤布上的叠氮化钡滤饼时,不锈钢工具与叠氮化钡滤饼撞击或摩擦引发叠氮化钡爆炸。
1.爆炸物鉴定和分析
根据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结合原料产品出入库记录、生产记录、调查询问、化学原理分析,事发时离心机内的物料是叠氮化钡。
2.引爆过程分析
根据叠氮化钡的危险特性,叠氮化钡受撞击、摩擦、震动、遇高温、明火或其他点火源可发生爆炸,通过查看分析监控视频,离心后的叠氮化钡滤饼结块密实,2名操作人员使用不锈钢工具刮铲附着在滤布上的叠氮化钡滤饼时,多次用力铲击,撞击或摩擦引发叠氮化钡爆炸。
3.排除因素分析
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资料、气象资料等综合分析,可排除外来人员破坏引发爆炸的因素;可排除禁忌物料进入离心机引发爆炸的因素;可排除离心机启动引发爆炸的因素;可排除爆炸性混合气体闪爆的因素;可排除动火作业、雷电引发爆炸的 因素。
(二)间接原因
1.帝捷化工
(1)非法生产、托运危险化学品。
(2)企业产品变更管理混乱。
(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形同虚设。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5)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
2.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偏差,未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
3.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职责不力,帮包企业领导未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帝捷化工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行为。
4.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管理职责认识不清,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疏于管理,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力。
5.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组织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力,未发现帝捷化工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6.巨野县交通运输局履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职责不到位,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对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违规运输帝捷化工非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问题失管失察。
7.巨野县商务局履行指导监管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督促物流企业执行收货验视制度不力,对物流公司违规接收帝捷化工非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并作为普通物品转运的问题失管失察。
8.巨野县委、县政府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不力,对县有关部门、单位和董 官屯镇党委、政府未依法履行职责失管失察。
事故处理
调查报告对负有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给出了处理建议。2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帝捷化工总经理、生产部总监、安环部总监、销售部总监4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巨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2”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山东省政府建议给予包括巨野县委常委、副县长在内的20名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责成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政府,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巨野县交通运输局、巨野县商务局,向巨野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巨野县委、县政府向菏泽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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