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江门市道路交通秩序
预防和减少涉摩电交通事故
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摩电违法整治行动
精准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
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飙车“炸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案例曝光
01
非法改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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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交管大队查获3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02
涉牌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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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套牌非汽车类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非汽车类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非汽车类机动车

▲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乘摩电出行时
请牢记: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装备。骑乘人员必须规范佩戴,能显著降低事故伤害。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抢道、不穿插。
留意“内轮差”盲区
在大型车辆旁行驶时,要特别注意其右转弯产生的“内轮差”盲区,及时远离,确保安全。
遵守交规,文明骑行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请广大摩电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鹤山市融媒体中心转载自江门交警
一审/责编:张雯韵 吕敏玲
二审/监制:吕桢华
三审/总监:吕悦怡
尾部海报原图由谭成伟、冯铭军提供,已获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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