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举办《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题培训会

珠海特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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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新颁布的《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推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履行职责,12月23日下午,市教育局在珠海市第一中学举办《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题培训会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教育系统专场讲座,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赵萌作辅导报告。会议由市委教育工委成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芳主持,来自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约360名教育工作者参加培训。

会上,赵萌从立法背景、立法思路、主要内容3个方面,对《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作深入解读,并结合学校日常工作实际,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作重点阐释。赵萌在授课中指出,《条例》聚焦关键,强化控辍保学、班主任、教育惩戒、法治副校长、欺凌防控5项制度,并注重保护关口前移,强调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将全方位多层次促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谢芳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对于构筑珠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强调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参加培训的校长、教师表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珠海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市教育局将持续认真抓好《条例》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将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促进珠海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来源:珠海市教育局政策与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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