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心生不满,但他并未选择合理方式去抒发不良情绪,反而选择放火泄愤,这个冲动之举不仅烧毁了大片山林,也毁掉了自己的晚年生活。

微信公众号“惠水县人民法院”消息,12月19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林放火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杨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3月,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心生不满,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附近山林故意实施放火行为,造成大量山林被烧毁,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林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因生活琐事对社会不满,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后果以及其具有的坦白、年满七十五周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较为困难,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林木,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还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法规对涉火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且严厉的法律责任。





冬季气候干燥
大风天气多
火灾风险等级升高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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