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截止报名 | 必看!黄岐优质综合楼、社区旺铺火热招租,手慢无→

大沥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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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注意!

黄岐多个优质物业同步招租

广佛客群易达

商业氛围拉满

不管是做社区生意

还是布局产业办公

都很有前景

一、大沥镇黄岐岐阳路原供销社黄岐百货1号、五金2号

用途:综合楼

建筑面积(㎡):779.00

租赁期限: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3年租期

起始价(含税,元/月):8,569.00

交易保证金(元):30,100.00

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租期首4个月为改造装修期,改造装修期内月租金按成交价的50%计收,改造装修期纳入租金递增周期。

备注: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承租人须对租赁物改造投入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包括完善消防设施、屋顶加固改造等)。改造期结束后30日内,承租人须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供给出租人。如物业改造投资总额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物业改造投资差额部分(即6万元减去实际改造投资总额)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

*交易时间、联系方式、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文末

二、大沥镇黄岐鄱阳路嘉洲花园西区商铺14号

用途:商铺

建筑面积(㎡):151.2(含夹层)

租赁期限: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5年租期

起始价(含税,元/月):4,564.00

交易保证金(元):14,400.00

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首月装修期的租金按成交价的75%计收。

*租金收取方式、交易时间、联系方式、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文末

三、大沥镇黄岐鄱阳路嘉洲花园西区商铺23号

用途:商铺

建筑面积(㎡):45.95(含夹层)

租赁期限:从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5年租期

起始价(含税,元/月):1,608.00

交易保证金(元):5,100.00

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首月装修期的租金按成交价的75%计收。

*租金收取方式、交易时间、联系方式、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文末

上述物业的交易时间、联系方式、竞买资格及要求如下:

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买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

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639625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6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6号

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租人联系。

4.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公开>点击国有资产>点击最近15天>搜索大沥镇(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选择对应项目下载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5.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02:24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7.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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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监制 | 大沥镇公资系统宣传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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