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多方联动,涉港案件跨境送达实现“7日速达”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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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联合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等5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涉港商事案件跨域协同送达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据介绍,目前共有6件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跨域委托送达11人次,其中7日内反馈成功送达6人次。

囿于跨境跨法域等现实因素,内地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跨域送达往往面临耗时长、难度大、成功率不高等困境。

南沙法院作为集中管辖广州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结合审判实践优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新路径:委托当事人送达。

早在2018年,南沙法院就已经开始在个案中尝试。此次签署备忘录,通过多放联动,将以往的个案协调转变为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南沙法院牵头建立送达机制、细化操作规程;南沙区司法局建立受托送达机构及人员推荐名册;南沙公证处既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展涉港送达,也可以提供公证服务保障送达效力;两家法律查明中心在提供域外送达相关法律查明服务的同时可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展涉港送达。

境外当事人地址不易获取,是跨境纠纷案件送达中面临的另外一大难题。

根据南沙法院当天发布的《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跨域送达规程(试行)》,南沙法院与合作各方协同建立域外送达信息库及法律库,定期更新各法域最新送达法律法规,依法汇集关联案件可公开的有效域外送达地址,以保障域外送达持续精准、高效。

据介绍,当事人委托送达全流程原则上控制在30日内完成,相比于传统送达流程节省6个月左右的时间,大幅度提升程序流转速度。

南沙区司法局则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涉港商事案件受托送达法律服务机构推荐名册》,根据服务能力、业务范围、服务质量、信用状况等,在辖区范围内选取具有涉港澳、国际化背景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受托送达法律服务机构名册,并向南沙法院推荐,供拟进入诉讼阶段且同意参与送达的当事人自愿选择,委托相关机构或人员完成涉港送达事项。

“送达是民事诉讼程序的起跑线,关乎程序正义与审判质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亮说,南沙法院的系列举措深度融合我国内地诉讼职权主义与香港当事人主义送达,引入社会力量,打破单一、线性的送达路径,构建多通道、并行化的送达网络,前瞻性地吸纳商业实践智慧,支持按照符合商业惯例的交易习惯采取合理的送达方式送达,体现司法对商事实效性、社会自治中形成的秩序与信赖的尊重。

【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在南沙法院受理的一宗涉港合同纠纷案中,由于原告公司无法提供被告香港公司及两名香港自然人的香港地址及联系方式,经法院示明,原告公司按照《送达规程》指引申请跨域送达并委托蓝海法律查明中心核查送达地址及完成送达事项。

收到委托送达材料后,蓝海法律查明中心匹配了以往合作进行香港法查明的香港专家——香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负责本次送达。该律师是一名在香港有20多年执业经验的资深事务律师,其所在律所配备3位经验丰富的专业调查员,日常按照不同片区为客户向相关方进行送达,对香港地域内送达工作十分熟悉。

针对受送达信息缺失的问题,蓝海法律查明中心进行了相应的查册工作。由于两名受送达的香港自然人在该香港公司担任董事,查明中心通过公司登记处档案核实了二人地址,并向该地址进行送达。

送达时,受送达人不在家中,送达人员经过其亲属同意,将密封的诉讼材料交给了她。材料转交后,受送达人联系到负责本次送达的香港律师团队询问案件情况,并签署送达回证。整个过程仅用时7天。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王君

编辑 邓聿修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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