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0个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20个集体“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80名同志“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汕头市检察机关1个集体、3位干警荣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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