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装盲行骗”?保持警惕可以,恶意揣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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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令人遗憾的反转。

近日,一名女生在网上分享经历,称晚上遇盲人老太太求带路,在“发现她居然可以看手机”后“联想到网络上发的那些相关诱骗年轻女性的视频”,导致涉事老人遭受网暴。后经求证,视频中的老太太今年73岁,确为视力一级残疾,居住在事发地附近的退休教师公寓。12月14日凌晨,该女生发布道歉视频。

心理学有一个著名的锚定效应,说的是人在决策时,容易受最初接触到的信息影响,导致后续的判断偏离理性轨道。据该女生自述,她遇到一位自称失明的老太太要求带路,且对方“偏偏挑女性”,过程中还能使用手机,或许这些似是而非的细节,对她造成了锚定效应,使其产生了错误的风险感知。

然而,个别网友认为“她没有做错”,此言差矣。媒体的纠偏,不仅是还老太太一个清白,更是一记深刻的警钟——并没有“专挑女性”,只是“听到有个妹子讲话”想要求助;盲人也并非不能使用手机,只不过用“听”代替“看”;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让女生们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出发点没有错,未经证实先传播却不该成为本能。

这并非苛责,而是应该成为一种自觉。网络谣言的传播机制表明,在安全焦虑等情绪的作用下,不少人更倾向于相信谣言。这种认知偏差一经互联网扩散,很容易导致事情越描越黑。前不久,女子因衣服上有吊牌,被网友嘲讽为“恶意退货”的“吊牌小仙女”,吊牌实为商家附带的公益寻亲卡,就是一例。正如许多网友提到的,动辄“善意提醒”,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无妄之灾,为什么不能报警处理呢?若质疑为真,警方可以第一时间介入处理;若猜测不实,警方也能为老人提供帮助。

不要忘了,老太太是残障人士。她选择向身边人求助,既是情形所迫,也或多或少寄托了她的信任,却换来“或多或少带有恶意揣测”,其中的委屈、生气、困扰和落差可想而知。退一步说,哪怕涉事女生保留自己的判断,就此转身离去,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这般地步。互联网虽有自净机制,真相虽能等,恶语却难消,伤害不可逆。

这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名誉权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造成实际损害、满足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正如律师指出,信息首次公开传播者负有对事实基本的核实义务,即便出于“善意提醒”,视频发布者仍可能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乃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针对残障群体的网暴,平台能否探索更有效的纠偏机制?他们的正常需求,如何更大程度地被看见和理解?所涉群体的特殊,也让此事有了更大的反思空间。

编辑 周源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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