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放假
最长的假期莫过于生育假了
关于生育的假期你了解多少?
产假、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
分别可以休几天?
谁能休?
能否拆分多次休?
一文读懂,快码住!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假期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规定>的通知》规定,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奖励假、陪产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育儿假、护理假可以按规定拆分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次。
前款规定的假期内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举个例子:子女2021年11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11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