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中毒身亡!珠海发布重要提醒:不要买、不要吃

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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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大连发生一起

钓到河豚鱼并自行烹饪食用

引发食物中毒被送进ICU的事件。

前不久,

广东疾控公布一起食用河豚鱼

(自采自食)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发病1例,死亡1例。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重要提醒:

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不加工、

不食用野生河豚鱼!

无特效解毒药

0.5毫克就能致死

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鲀毒素引起,0.5毫克就能致死,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尚无特效解毒药。河鲀毒素耐酸、耐高温,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日晒等都难以破坏;经过专业处理的河豚也并非没有毒性,过量食用依然会对身体造成伤害。食用有毒野生河豚鱼会引发食物中毒。

中毒的症状有这些

河鲀毒素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患者首先感觉面部或手脚异常,随后可能出现眩晕或麻痹,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继而可能会呼吸急促,并可能出现低血压、抽搐和心律不齐,重者可致死亡。

目前临床上没有针对河豚毒素的特效解毒药剂,医生往往只能帮患者催吐、洗胃、大量补液、导尿等方法尽快地排出毒素。统计显示,河豚中毒是全国动物类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死亡率非常高。

若食物中毒

可这样应急处置

目前,对野生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食用野生河豚鱼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如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

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鱼

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野生河豚鱼,未经审批的企业不得加工河豚整鱼,餐饮单位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野生河豚鱼加工制作服务。一旦发现市场、摊贩或餐饮店等违法经营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市民热线举报。

不捕捞、不销售、不购买、不加工、

不食用野生河豚鱼!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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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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