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实施30周年成果展暨工作交流活动,在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举办。
自1995年11月9日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起,广州先行先试,不断开拓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从“扩面覆盖”到“提质增效”的历史性跨越,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浪潮中,走出了一条独具广州特色、全国领先的法律援助之路。三十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万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42.1亿元。
风起扬帆正当时,砥砺奋进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州法律援助工作将始终保持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频,继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用创新实践诠释担当,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广州智慧”和“广州力量”。

制度破冰:开创法律援助“广州模式”
20世纪90年代,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享有平等法律保障,成为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实现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广州最早关注到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紧迫性与重要意义,在这块空白领域,开始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
1994年底,市司法局谋划成立一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并正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请示。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迅速作出批复,同意成立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全国首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法律援助机构正式宣告成立。此外,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被写入了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还被评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首创启路,笃行践履。自此,以“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固定场所、专职律师、统一标准、全流程监管”为核心特征的法律援助“广州模式”,开始向全国推广复制,为全国法律援助事业的起步与发展提供了重要范本。
创新引领:铸就法律援助“广州经验”
三十载拓路不止,三十载标杆引领。成立以来,广州法援始终秉持“以创新谋发展”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制度探索,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在全国率先制发盲文版法律援助指南,让失明群众通过触摸盲文了解法律援助,打通法治服务的“视觉障碍”;率先建立刑事案件翻译随同会见机制,为受援人打破语言壁垒;率先提供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专项服务,用熟悉的语言、贴合的方式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
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点援制”服务模式,让受援群众可按需求自主选择援助律师,打破传统指派模式的局限性;首创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机制,让困难群众免费享受到专家级法律服务;首创法律援助代理国家赔偿制度,让国家赔偿请求人维权途径更畅通。
在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推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实质化,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能获得专业法律服务;在全国率先建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流程流转、全业务协同、全过程监督,让法律援助工作更规范、更高效;实现法援系统与民政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接,推动经济状况核查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申请人无需反复提交证明材料,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项项创新举措凝结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广州经验”,为全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强劲动力。
普惠民生:增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
“民生所需,法援所向”——这是广州法律援助工作三十年来始终坚守的初心。从经济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到特定群体的专项法律支持,广州法援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打造成民生保障的坚实后盾。
近五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846元/月稳步提升至3477元/月,相较十年前的1025元/月增长超2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每年动态调整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从制度上保障了更多困难群众被纳入服务范围。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残疾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16年,广州市司法局发起成立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对未达到政府法律援助条件的特定群体,可申请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项目的公益法律服务。目前共运营有唯爱妈妈、老年人涉老反诈、法援护苗等10个公益法律援助项目,成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有益补充。
全市12家法律援助机构、300余个工作站、1100余个联络点共同织就“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已实现与粤省事、12348、12345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出线上“一网通办”功能,让法律援助服务“触手可及”。
服务大局:筑牢和谐社会“法治基石”
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与外来务工人员重要流入地,广州始终将法治建设置于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核心位置,特别是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切实筑牢民生保障法治防线。
2008年,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维权慢等问题,广州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实施优先受理、快速指派、全程跟踪、限时办结等十项便民机制,为异地务工人员构建起高效、可靠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2021年广州在全国率先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针对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工作特点,提供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劳务报酬追索等法律援助服务,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保驾护航。
2024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9家律所的专业团队签订合作协议,由律师团队集中承办2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推动劳动争议群体性案件与专业资源精准对接,实现“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高效反馈”,大幅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近五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45235件,帮助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超5.81亿元;受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447宗,涉及受援人28561人次,有效办理了一批重大劳资纠纷案件。通过及时化解劳动纠纷,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不仅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更为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目前,广州律师人数已突破2.9万人,体量庞大的执业律师群体是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建设的丰厚沃土。依托全市丰沛的律师资源,市司法局2005年起建立了专门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并逐步构建起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供给。
自2012年起,广州每年评选“十佳法律援助人员”“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全市现有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近2500名,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近年来,广州市司法局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需通过严格人员入库、规范案件指派、加强跟踪管理、常态化开展质量评估等举措,全流程把控案件质量。每年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确保每一个办案流程都符合规范。
凭借完善的监管体系,广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在全省评估中名列前茅,平均优良率高达75%,真正实现了“让受援人满意、让群众放心”。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徐晨昱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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