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在企业生产中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其灵活多变的样式和形式各异的工作属具,可以在工作中大幅降低人们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特种设备目录可知,叉车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机动工业车辆类别中的一个品种,代码:5110,属于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需要接受监管和办理使用登记的,那么是否所有类型的叉车都属于特种设备,并需要接受监管和办证呢,答案是否定的。因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学会正确辨别叉车的类型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给大家进行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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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含义方面区分
根据《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中“1.2 含义和范围”可知:叉车是指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开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关键词:司机操纵 门架 货叉
上述叉车的含义中所包含的三个关键词及所列举的六种型式是需要接受监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但越野叉车等类型的叉车不在监管范围内,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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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重式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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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移式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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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式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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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腿式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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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堆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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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堆垛式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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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使用场景方面区分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中明确规定了叉车的使用范围:仅适用于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不包括在公共道路或非固定作业场所。
关键词:工厂厂区 旅游景区 游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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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厂区:
指有明确管理边界,从事加工、组装等的制造厂厂区,港口(码头),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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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
指有明确管理边界,纳入风景游览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范畴管理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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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所:
指有明确管理边界,纳入游乐场、主题乐园范畴管理的区域。
特别注意的是:《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等区域。
03
从属具类型方面区分
叉车属具由使用单位参照《叉车属具 安全要求》(GB/T 43909)及属具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文件自行管理。按照属具是否可拆分,划分为可拆卸式属具和整体式属具。
关键词:可拆卸式属具 整体式属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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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拆卸式属具:
由用户或制造商安装于叉车货叉架或货叉上的属具,以允许通过另一种方式使用起升系统并能恢复到标准配置。此类属具的安装或拆除不需要拆卸起升系统的任何一部分,例如:货叉叉套、串杆、铲斗等

叉套

串杆

铲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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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式属具:
安装在叉车起升系统中的一种特定用途的装置,且改装需要咨询工业车辆制造商。此类属具例如:伸缩式货叉,纸箱夹等。

伸缩式货叉
抱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使用单位所购买的叉车属具未包含货叉(仅有抱夹、铲斗等),这种情况下该车辆不满足叉车定义,无需办理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使用单位在购买叉车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通过对叉车的类型、使用场所和属具等方面进行判断,正确区分购买的车辆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是否需要去办理报检和使用登记,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做到正确、安全的使用叉车。
来源:韶关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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