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以案为鉴,这几起违规野外用火被严处!

汕尾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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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气晴朗干燥,2025年11月27日,汕尾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各县(市、区)均已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火令,不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不烧荒烧杂、不随意丢弃火种,引发山火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以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5年11月21日,陆河县新田镇联安村委大肚山发生一起火情,属地和相关部门及时到场处置,快速扑灭明火。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肖某在新田镇联安村委大肚山砍柴时,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发火情。目前,肖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5年11月25日,陆丰市城东街道新寨村大肚坑水库附近山地上发生火情,属地和相关部门及时到场处置,快速扑灭明火。经公安机关调查,陈某承包大肚坑水库附近山地种植桉树和龙眼树,在除草打药期间,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在地上,导致杂草起火引发火情。陈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决定对陈某处予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5年11月28日,市城区捷胜镇联安村发生一起火情,属地和相关部门及时到场处置,快速扑灭明火。经公安机关调查,捷胜镇村民李某上山祭祖时,燃烧鞭炮引发火情。目前,捷胜镇派出所已将李某抓获并予以行政拘留。

安全提示:

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共守绿色家园

素材来源:陆河融媒、文明实践在城东、汕尾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整理: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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