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贷款中介 共同守护金融安全(第五期) | 案例:“内外勾结”的代价

广东正和消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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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5年,广东金融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聚焦辖区行业乱象,破获多起案件,取得积极成效。接下来,我们将发布第五期非法贷款中介服务领域违法犯罪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揭开不法分子“真面目”,并提示金融消费者警惕“内部渠道”“快速放款”“流水包装”等陷阱,呼吁机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案例:“内外勾结”的代价 

案情简介

“内部有人、贷款好办”——当这样的承诺出现时,背后往往隐藏着利益输送的链条。一贷款中介人员与银行内部员工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违规获取贷款,最终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详情

2020至2021年期间,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李某,为使其代理的多家企业能够顺利通过银行审批获取贷款,精心编织了一张“利益网”。

李某先后找到时任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黄某、行长温某,承诺并实际支付了高额“好处费”,以换取二人的“内部协助”。在利益的驱使下,客户经理黄某、行长温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李某代理的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获取贷款。2023年12月21日,温某、黄某、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2025年5月1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处李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依法追缴李某的违法所得89.9896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黄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温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这起内外勾结案件的参与方都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风险提示

严守职业道德,筑牢思想防线: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时刻保持清醒,严守纪律红线和合规底线,抵制各种形式的利益诱惑与“围猎”,维护职业操守与行业声誉。

加强自律,净化社交圈子: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审慎处理与中介、客户等外部人员的关系,保持正常、干净的业务往来,自觉净化“生活圈”与“社交圈”,防范腐败风险。

深化清廉文化建设与警示教育:金融机构应常态化开展廉洁从业与合规经营交易,强化员工对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认知,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合规氛围。

来源 | 广东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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